1、本活动为非盈利性质的自愿自助活动,并有一定的不可预测危险性,凡报名参加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参加者须对自己的人身、物质安全负责,深圳市罗湖区深蓝志愿者协会(以下简称“发起者”)不承担参与者的任何风险与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凡报名参加活动者,均视为已接受放弃损害赔偿,本免责声明自动生效并表明你同意接受本声明。
2、如因为参加活动发生危险情况或受到人身损害,发起者、领队与同行者有义务组织救援或改变行程,但发起者、领队和其他同行人员不承担由此带来的任何直接或间接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3、当由于意外事故,突发(情况)气候变化,急性疾病和交通事故等不可预测因素造成身体损害时,发起者、领队和同行者有义务尽力救助,但如果造成了不可逆转的损害与伤害,发起者、领队和其他同行人员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
4、凡报名参加者均视为身体健康,无高血压、心脏病、低血糖等一切不适应本活动的疾患,如参加者隐瞒病情,产生的损害后果由参加者自行承担。
5、如报名参加者为未成年人,均视为未成年及其监护人已了解阅读并同意接受本声明;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由监护人和受损害人自行承担,发起者及相关人员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6、凡报名参加者、代他人报名者和被代报名参加者均视为已了解阅读并同意接受本声明;如遭受人身损害等;发起者及相关人员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约伴人同样不承担赔偿责任。
7、报名参加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监护人)沟通,取得家属(监护人)的理解支持;凡报名参加者均视作其家属(监护人)也已知情阅读并同意接受本免责声明,一切后果由参加者自行承担。
8、报名参加者恶意侵犯他人或其它涉及犯罪行为等,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发起者及相关人员不承担任何法律或经济赔偿责任。
9、本免责声明中关于免除发起者和领队相关法律和经济责任之约定效力,同样适用于该次活动其它各领队、协调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