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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期 老人院爱心陪护
活动已结束

 一、活动背景

  尊老,敬老,爱老,助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然而社会经济突飞发展,竞争愈演愈烈的今天却有越来越多的老人被冷落,是社会福利中心让这些需要帮助的人重新找到了家,得到了家的温馨,爱的呵护。我们每个人都要走过少年,青年,壮年,老年的人生之路,这是任何人都不能抗拒的自然规律。尊重老人,敬爱老人,说到底就是尊敬自己,敬爱自己。会懂得孝顺父母的我们,就更应该打开心胸去接纳敬老院中孤独的老人,给他们欢乐,给他们祝福,陪伴他们去更好的生活。

 

 

二、活动目的

  慰问社会福利中心的孤寡老人,给他们送去一份关爱和温暖。让他们感受社会大家庭的温暖。透过此次献爱心,走访的活动,让志愿者朋友们更加懂得爱的力量,明白阳光是不吝啬每个角落,同时呼吁我们每一个人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奉献自己的一份爱心,让我们的社会变得更加和谐。

 

三、活动主题

  “关爱老人·奉献爱心”深蓝在行动。招募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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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日期:2月10日(周六)早上8:3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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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合时间: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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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领队:孔昭毅&陈春娜:15811836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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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合地点:深圳市罗湖工太宁路73号新楼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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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人数:20人

 

交通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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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百仕达东郡站(步行19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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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3号线田贝站A出口(往东步行1.1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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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7号线太安站B出口(往东南步行757米)

 
招募要求
 
 

1.每位志愿者都怀有饱满的热情及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待此次活动;

2.在活动中讲礼貌懂礼貌体现志愿者风貌,对待老人要亲切热情大方;

3.所有志愿者务必服从组织安排,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免责申明:

       1、本活动为非盈利性质的自愿自助活动,并有一定的不可预测危险性,凡报名参加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参加者须对自己的人身、物质安全负责,深圳市罗湖区深蓝志愿者协会(以下简称“发起者”)不承担参与者的任何风险与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凡报名参加活动者,均视为已接受放弃损害赔偿,本免责声明自动生效并表明你同意接受本声明。

  2、如因为参加活动发生危险情况或受到人身损害,发起者、领队与同行者有义务组织救援或改变行程,但发起者、领队和其他同行人员不承担由此带来的任何直接或间接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3、当由于意外事故,突发(情况)气候变化,急性疾病和交通事故等不可预测因素造成身体损害时,发起者、领队和同行者有义务尽力救助,但如果造成了不可逆转的损害与伤害,发起者、领队和其他同行人员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

  4、凡报名参加者均视为身体健康,无高血压、心脏病、低血糖等一切不适应本活动的疾患,如参加者隐瞒病情,产生的损害后果由参加者自行承担。

  5、如报名参加者为未成年人,均视为未成年及其监护人已了解阅读并同意接受本声明;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由监护人和受损害人自行承担,发起者及相关人员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6、凡报名参加者、代他人报名者和被代报名参加者均视为已了解阅读并同意接受本声明;如遭受人身损害等;发起者及相关人员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约伴人同样不承担赔偿责任。

  7、报名参加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监护人)沟通,取得家属(监护人)的理解支持;凡报名参加者均视作其家属(监护人)也已知情阅读并同意接受本免责声明,一切后果由参加者自行承担。

  8、报名参加者恶意侵犯他人或其它涉及犯罪行为等,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发起者及相关人员不承担任何法律或经济赔偿责任。

  9、本免责声明中关于免除发起者和领队相关法律和经济责任之约定效力,同样适用于该次活动其它各领队、协调员等。

温馨提示:

      1、为提高服务质量,减少伤害,在服务过程中不能穿低于膝盖的下装和暴露无袖的上装、不要穿高跟鞋、拖鞋,不要背包等。

  2、为了提倡环保,请各位志愿者们养成自带水瓶的习惯,环保生活,从小事做起。

  3、此活动,只对不文明的市民做口头劝导不做管制,请志愿者们一定要注意文明用语!如在活动中遇到问题请向火车站工作人员或是领队反映情况。

  4、未成年人报名参加义工活动的需有监护人或长辈陪同;按规定年满14周岁的学生可以注册义工。

  5、服务结束后,请将对讲机、徽章、义工服、帽等活动物资交还活动领队。

  更多信息请关注微信公众号slzyz-2014

  特别提醒:为保证你的个人信用,请诚信报名,网上报名须电话与活动联系人(电话或者发信息)确认。

粤公网安备 440303020000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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